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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就學貸款

一、就學貸款申請:

申請就學貸款簡要流程:(1~4為開學前需完成之流程5~8為開學後之流程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.列印註冊繳費單(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)。→2.學生進行就學貸款申請登錄作業(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)。→3.學生到臺灣銀行臨櫃(或線上申貸)辦理對保手續。→4. 將已對保之就貸申請資料,上傳本校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系統」並完成申請手續。5.學期初貸款不足學生須於開學二週內補繳差額費用。→6.財稅中心查核結果BC級學生及放棄貸款學生填寫切結書。→7.台銀債信查核有異學生需進行補正(補繳費)作業。→8.台銀核撥貸款到校並經學校結算:仍有貸款不足者須補繳費,多貸金額符合貸款規定者辦理退費事宜。

(一)申請收件期間:112年8月21日(週一)起至9月12日(週二)

(二)應繳交資料:

1.112-1就學貸款申請書第2聯正本:申請書須蓋完成對保蓋章並臺灣銀行收件戳記,且申請人於"申請人親簽"處需簽名或蓋章。

2.112-1註冊繳費單1張(A4格式):臺銀學雜費入口網下載之112-1註冊繳費單1張【請勿裁剪並完整繳交】。

3.學生本人之郵局(銀行)存摺影本1份(A4格式):

    (1)存摺上之戶名應為學生本人姓名,且存摺影本之帳號及戶名要清楚可辨識。

    (2)如銀行存摺上無分行名稱及代碼時,請於存摺影本空白處註明。

       A.郵局帳號:局號(7碼)+帳號(7碼),共14碼。

       B.銀行帳號:銀行 (含分行) 中文名稱+分行代碼(7碼)+完整銀行帳號。

    (3)如學生本人無郵局(銀行)帳戶時,請於就學貸款申請書第2聯左下方空白處註明「學生○○○無任何郵局(銀行)帳戶」並簽名蓋章

4.(中低)收入戶證明檔案:

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但未申請112-1(中低)收入戶學雜費減免學生必須繳交。

 (三)繳件方式:(採系統線上申請)

1.請於1129月12日(週二)前,登錄學生線上申請就學貸款系統【申請網址:https://sys.ndhu.edu.tw/SA/StudentLoan/student/login】,填寫貸款金額、學雜費金額…等)並上傳112-1完成對保之就學貸款佐證文件【(1)就貸申請書第2(學生需手寫簽名)(2)註冊繳費單。(3)存摺影本(初次申請者必須繳交)。(4)(中低)收入戶證明(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但未申請112-1低(中低)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者必須繳交)】電子檔(請不要設定密碼),並完成申請手續。

2.在彙報上傳前請再檢查上傳資料是否齊全,資料上傳後無法修改。

3.上傳之檔案格式:*.pdf *.jpg,須清楚可辨識,檔案大小在2MB(不含)以下(約在500~1500KB左右大小較為適宜),請不要設定密碼

4.檔案名稱請加學號,例如:”411233291就貸申請書. jpg”或”411233291註冊繳費單.pdf “等。

(四)學生學貸款參考資訊:本校網頁/學務處/生活輔導組/獎助學措施/學生就學貸款(https://rb005.ndhu.edu.tw/p/404-1005-5186.php


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

業務承辦人:

王文和先生,電話:03-890-6221 傳真03-89001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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